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历史纸质证书丢失补发电子证书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年2月1日 浏览次数:28696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要求,提升证书服务电子信息化水平,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和用人单位,我中心定于2021年2月1日起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审计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丢失证书不再补发纸质证书,只补发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种类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2018年的历史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证书》2011年-2018年历史证书。 《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2000年-2018年历史证书。 《审计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2005年-2018年历史证书。 二、实施方法 (1)电子证书补发方式 证书丢失需补发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注册用户-业务办理-人事考试中心证书寄送、补办网申”入口,申请补发电子证书。 (2)查询 用人单位、持证人员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电子证书信息: 请登录www.nmgrck.cn/dzzs/query输入身份证号,姓名,获取电子证书查询结果。 (3)核验 用人单位、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手机中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书中的二维码核验电子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使用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注意事项 对骗取、转让或者涂改电子证书、伪造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证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0471—6928486、6601168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2月1日 |